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率达100%,学前儿童普通话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99.33%、78.69%,较2023年监测数据大幅提升,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和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内蒙古教育系统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精准施策、系统发力,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深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出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分学科教学指导纲要,健全分学段、全覆盖的教育评价与协同育人体系。持续深化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常态化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跨区域研学实践等活动。
二是抓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提升教育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自治区配套实施办法,同步制定自治区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语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常态化创建语言文字推广示范特色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师专项培训。
三是紧扣教育强国、教育强区建设部署,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深入实施教师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四级教研网络,全面提升教师专业能力。统筹用好教育专项资金、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资源,推进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建设,全力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