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校外托管机构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经营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临河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校外托管机构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本次计划招募校外托管机构社会监督员100名。
二、招募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招募,包括但不限于家长代表、社区工作者、退休教师、法律工作者、媒体记者、热心教育事业的志愿者等。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热心公益及教育事业。
3.具备良好的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能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监督工作。
5.无违法违纪记录及行政处罚历史。
6.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7.了解教育法律法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定,或具有教育、法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1.监督经营行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人员配备、服务质量等方面,及时发现并反馈存在的问题。例如,检查托管机构提供的餐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材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查看托管场所的卫生清扫情况,是否定期消毒;确认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2.反馈问题与建议:收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困难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3.协助调查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的调查、检查和整治工作,配合处理涉及校外托管机构的投诉和纠纷。在接到投诉时,协助了解情况,提供相关线索,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
4.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宣传校外托管机构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校外托管机构依法依规经营,提高社会各界对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的认识。
五、聘用管理
1.聘用期限:聘期一年,由临河区教育局颁发聘书,表现优异者可续聘。
2.工作性质: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社会公益性质,无工作报酬。
3.培训与指导:相关部门将定期组织社会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在工作过程中,为社会监督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4.评价与表彰:每年对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对认真履职、表现优异、提出有价值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的社会监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等。
5.解聘情形:社会监督员要自觉服从统一管理和安排,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监督活动或未完成规定监督任务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
(4)本人提出不再担任监督员的。
(5)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监督员的。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5日止。
2.组织推荐:各部门、单位可直接向属地教育局推荐人选,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3.个人自荐:填写申请表,并准备个人推荐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
4.提交方式:将申请表及材料发送至邮箱:343789751@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8-7809832
地址:临河区教育局4003室
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报名参与,共同为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发展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优质的校外托管环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