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开展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市审计局从制度审查、决策程序、现场核查等方面,实施多维度审计监督措施,促进国有企业融资活动规范、有序、安全开展。
强化制度审查,筑牢风险防控基础。审计关注融资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是否涵盖融资规模核定、利率风险评估、担保管理、还款计划制定等全流程内容,是否存在制度空白等情况。同时,关注制度可操作性,对照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国资管理规定等,检查企业融资制度是否与之相悖,分析制度条款是否清晰明确,能否有效指导实际融资工作,避免因制度模糊导致执行偏差。
规范决策程序,强化权力制约。审计重点核查融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事前评估—集体决策—审批备案”程序,逐一核对党委会会议、董事会决议、风险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要件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缺失关键材料或决策流程倒置的项目;严查融资合同条款,重点核验资金用途、还款来源及违约责任是否清晰,严防资金挪用及违规担保;比对企业年度融资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对超计划、超规模的融资行为追溯决策链条,坚决遏制未经审批的“先斩后奏”现象。
深化现场核查,精准识别潜在风险。审计通过“查台账+核现场+问责任”的方式强化监督。分析建立融资项目动态台账,逐笔核对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及担保情况,重点审查担保对象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为高风险企业或关联企业违规担保的情况;追踪资金流向,通过比对银行流水、项目进度与资金支付凭证,严查以“贸易融资”“过桥资金”等名义套取资金或挪用资金行为,对异常资金流动进行延伸审计;检查还款履约情况,结合企业财务报表与现金流预测,评估企业偿债能力,对存在逾期风险的融资项目,督促企业制定应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