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锦后旗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以农田残膜回收为重要抓手,创新“六个有”工作举措,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实现全旗农田残膜回收工作提档升级。

残膜回收作业
一是有机制。成立由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农田残膜回收工作落实。制定印发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旗、镇(农场)、村三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田长制”,从“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五个环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环环相扣,确保农膜管理工作精准落实到位。
二是有标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为目标,2024年,杭锦后旗推广0.01毫米国标地膜70.07万亩;推广添加茂金属和抗老化剂的0.011毫米加厚地膜50万亩,通过中农深耕平台发放加厚地膜补贴1170万元,实现国标及以上地膜全覆盖。
三是有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村社组织、群众参与、主体回收、企业利用”的残膜回收治理模式。对于“向日葵+残膜”类,每亩政府补贴18.5元、农户出资10元、川能公司出资8.5元;“玉米根茬+残膜”类,每亩政府补贴10.9元、农户出资10元,统一交由指定的18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回收、打捆,并运输至川能公司焚烧发电。小根茬经济作物由农户自行回收至全旗55个镇村残膜回收点后,由村集体转运至川能公司,每吨可获得补贴85元。
四是有监管。抓好源头管控,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非标地膜生产销售行为,坚决杜绝非标地膜出厂、入市、进田。做好过程监管,制定农用残膜回收监督办法,在秋冬季组织各镇场开展残膜回收考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牧补贴发放工作的意见》(内财农〔2024〕1245)要求,对拒不回收残膜的经营主体和农户处以相应罚款并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对残膜回收质量和数量不达标的及时督促整改,全旗残膜回收率达85%以上。
五是有台账。各镇农场以村、组为单位建立残膜使用回收工作台账,川能公司建立处置利用台账,形成收用闭环,确保残膜回收工作可追溯、可监管。
六是有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村组广播等多种媒体,发布秸秆综合利用和残膜回收公告及倡议书,加大残膜危害及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万余份,宣讲残膜回收政策10次,开展残膜污染防治知识讲座3期,让农民知道“发的什么钱”“发了多少钱”“谁给发的钱”“哪样就不给发钱”;举办全旗秸秆综合利用与残膜回收现场会,有效提升广大农民保护耕地和农业生态环境意识,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