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雪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新修改统计法是推动统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当前统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切实履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职责,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着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有力保障独立调查和数据质量,为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面对新形势下统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修改的统计法对统计工作意义重大,统计调查系统要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主旨要义,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统计监督等统计基本职能予以充实,对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统计基本制度予以补充完善,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将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地规定“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调党在统计工作领域的领导地位。要围绕服务大局,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注重统筹协调,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坚持固本强基,练好统计工作基本功。要坚持以人为本,锻造统计事业生力军,奋力谱写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此次统计法修改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加3条、修改21条,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方向性,准确把握修改重点内容,要加强组织领导,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要深学细悟、入脑入心,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统计事业行稳致远。要统筹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主旨要义,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紧抓重点群体、坚持分层分类,多措并举提升学习教育宣传实效。对各级领导干部、系统干部职工、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教育,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领导班子必学内容。二是系统干部职工学。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等方式抓好学习宣传。三是组织调查对象学,持续开展常态化“入点、入户、入企”统计普法宣传,积极推进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向调查对象开展“嵌入式”普法。四是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认识统计法走近统计法,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全面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争做统计法坚定践行者和捍卫者。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为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水平,为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将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规范,充分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质效。着眼提高统计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贯彻,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制度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凝聚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合力。三是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构建市域一体化统计监督,组织持证人员开展法律学习和实操培训,持续打造高素质统计法治队伍,努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水平,推动统计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统计调查系统不断增强推进依法统计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以“国之利器”更好维护“国之大者”“国之大数”,以高水平统计法治护航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护航统计现代化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为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