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丨磴口县司法局:创新举措拓宽普法宣传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4-12-12 11:34:11 通讯员:祁爱霞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自“八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磴口县通过“农牧民普法学法大讲堂”深化法治教育,提升民众法治意识,打造特色普法品牌,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群众观念,依托“农牧民普法学法大讲堂”等平台,组建了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法治宣讲团队,将实际案例融入法治讲座,培养了一批接地气的法治宣讲员。


  资源共享,实现法律讲堂全覆盖


  积极整合普法资源,以每年农民丰收节、民族政策宣传月等为契机,集中组织全县40多个执法单位,深入开展“认真贯彻宪法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法律下基层、服务新农村”“法律讲堂进乡村”等主题宣传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农牧民学法用法大讲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法律大讲堂”为载体,通过制作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LED宣传车播放公益宣传片、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各级各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培训10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以漫画的形式编写发放实用性强的普法手册3.5万余册,制作老年人服务卡1万张。


  群众点菜,让法律讲堂更有针对性


  变“转播”为“直播”。组织法治宣讲员走村入户,主动出击,变“三下乡”为“常下乡”,把农业生产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宣传重点,把法治课堂直接搬到了田间地头、家门口,对群众进行现场“直播式”的法治宣传。变“派饭”为“点菜”。根据群众法律需求,对法律培训实行“点菜式”服务,把“点菜”的主动权交给群众,就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热点问题,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解答群众的涉法咨询。变“灌输”为“交流”。开展法律培训过程中,从灌输式的宣讲变为互动式、答疑式、交流式、点题式的宣讲,把“大讲堂”由机关的会议室搬到了农牧民的田间地头。依靠法治乌兰牧骑队伍,利用快板、三句半、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百姓的语言说出来,让群众“坐得住、听得懂、愿意听、记得牢、用得上”。


  协作配合,使法律调解服务更有温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以及苏木镇综治中心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召开“三所一庭一中心”联席会议,沟通研究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相关工作。抓基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苏木镇党委政法委员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抓源头。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定期深入村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切实掌握社情民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抓预防。对辖区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在第一时间主动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有效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抓调处。加强“人民调解+庭调”“人民调解+警调”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方式和教育、疏导、协商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抓回访。根据案件不同特点,调解员不定期对案件当事人通过电话或上门的方式开展回访工作,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听取纠纷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建议,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量,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效。


  网格化管理,让基层治理更有效


  按照“一格一员、一员多能、一岗多责”的要求,全面构建1+X人员配备模式,创新推出定组包片、定向包扶、定人包联的“三定三包”服务机制,履行“五员”职责(“信息员”“法律宣传员”“治安员”“调解员”“服务员”),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网格,延伸到每家每户,有效地避免了工作“盲区”和“真空”。建立网格居民微信群,形成覆盖全域的微信群组矩阵,积极开展线上“网格普法”、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工作,协同推进社区“警网融合”,充分发挥出“小网格大治理、小平台大服务、小单元大平台、小载体大担当”的网格联防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