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初,党支部派李春秀、白英组织无地和土地很少的贫苦农民联合签名,向绥远省政府申请买地,民众纷纷响应。陕坝蛮会一带的300多户贫苦农民联合签名上书,以没有土地无法生活为由,要求绥远省政府把地主的一些弃荒地卖给他们。不久,绥远省政府批示由陕坝地亩局办理。8月,支部决定以陕坝为中心,在地下党员菅子芳开设的救世医院设办事处,办理买地报名登记事宜。一些原来没有签字的群众,听说省府发了批示,也积极报名。要求买地的农民达到500多户。但是,陕坝地亩局对省府的批示敷衍塞责。办事处遂派白英和有上层关系的苏子翰代表农户去归绥请愿。经过白英和苏子翰周旋,买地的请求得到绥远社会各界的同情和支持。绥远省一些上层人士也想在河套获得土地。在这些上层人士的协助下,省府和垦务总局同意卖地。
在陕坝地亩局即将实施卖地时,国民党绥远省党部和绥远省政府支持买地的上层人士为在办理买地的相关事宜中谋取利益,提出在河套成立农业合作社。这个提议很快得到省府当局的同意。建立农业合作社与党组织的意愿不谋而合。支部认为可以利用这个公开合法的机构,更广泛地团结和发动农民群众,开展土地斗争。
经过紧张筹备,1932年2月,在陕坝西沙壕冯计罗的大院正式成立临河农业合作社,由白英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农业合作社的诞生,成为当时的时政大事,人们称合作社为新的地亩局,要求入社的越来越多。时间不长,入社农户就达1500多。
农业合作社建立后,督促陕坝地亩局重新丈量土地,办理卖地事宜。在丈量土地时,发现地主土地很多没有地契,属私自占据的黑地。地主大户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一方面主动降低佃户的租率,以笼络人心,另一方面大力贿赂地亩局。地亩局的头目接受贿赂,把许多清丈出的多余土地如数归还了大地主。这样,虽清丈出不少土地,农民仍然无地可买。党支部通过农业合作社领导群众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迫使地亩局同意卖给农民土地。但大多数农民拿不出钱,只有部分农民买到少量土地。
由于农业合作社的各种活动触犯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引起反动当局和地主阶级的极端仇视。1932年8月,国民党临河县党部和临河县政府派出20多名警察到陕坝查封了农业合作社,并将白英逮捕问罪。白英据理力争,当局找不到任何把柄,且农业合作社成员中有不少绥远省上层人物,最后只好以农业合作社有规外行为为由,责令解散,将白英无罪释放。
巴彦淖尔市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