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安全保密须知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践行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主动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自觉守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维护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1.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存储、散布妄评乱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2.不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和“小道”消息。
3.不在互联网上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4.自觉抵制流量炒作、刷量控评、直播打赏等不良网络行为。
5.不私自以职务身份在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建立群组。
6.不在互联网上透露单位、职务等内部敏感信息,不泄露、扩散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7.不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秘密。
8.个人日常使用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设备,应做好密码安全和病毒防护措施。
9.不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浏览、访问、使用境外的网站、应用程序等。
10.不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