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丨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2024-11-08 11:41:11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什么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指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学习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团结常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履行维护民族团结义务、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教育。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①能体现不同历史时期我国各族人民之间的密切关系,有助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②具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实物、资料、场地或配套设施。

  ③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能够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④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整的工作档案,无违法违纪行为。

  ●民族区域自治的着力点是什么?

  民族区域自治要以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着力点。

  ●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一周两月”是指什么?

  每年5月为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5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每年9月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

  ●如何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