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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旗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买卖合同纠纷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4-10-16 10:15:28 记者:李博 通讯员:庆达嘎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原告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销售商品混凝土等业务,被告公司因建设需要,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给被告供商品混凝土,共计19964.5㎥,产生混凝土货款4921497.5元,被告拖欠货款876644.6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剩余货款876644.6元及违约金407825.78元,共计支付1284470.38元。

  承办法官经了解,原被告双方就案涉欠款事实及具体金额并无较大争议,本着“调解优先,助商解纷”的办案原则,从案件案情和法理等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努力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足额当庭给付原告混凝土货款876644.6元,原告放弃剩余诉讼请求,原告及时得到拖欠案款,弥补了经济损失,被告节省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诉累,该案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