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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因地起 法院调解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4-09-26 10:49:23 记者:张静 通讯员:刘丽娟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近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德岭山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

  承办法官分析原告诉讼请求和证据材料,询问被告答辩意见,厘清事情原委:案涉争议土地在1999年、2006年由原告转包给被告父亲,当时两家关系较好,签订合同内容简单,并约定无限期承包。2008年,该土地确权至原告名下,当年承包土地的户主已去世,两家因土地承包期限发生争执。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审查了原告的土地经营权证、土地测绘图与被告的承包合同,分析了土地实际位置、亩数,认为合同约定的无限期承包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考虑到双方已形成25年的土地承包关系,且几辈人在同村生活,法官结合法理和情理,在向被告释法明理、剖析纠纷的同时,疏解原告心结,经多角度调解,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原告同意将15亩土地继续承包给被告耕种至2027年。至此,该起土地承包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