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丨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2024-09-24 11:25:24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国家民委对示范市(区、州、盟)评审和命名程序有哪几项?

  (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检查和实地考核。

  (三)开展满意度测评。

  (四)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评审。

  (五)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市(区、州、盟)在国家民委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阶段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通过公示。

  (六)经国家民委委务会议批准,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州、盟)予以命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