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前旗人民法院调解两起物业纠纷
发布时间:2024-09-03 12:13:22 记者:李博 通讯员:李慧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近日,乌拉特人民法院调解两起物业纠纷,维护了物业与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家房子漏水一直没人管,去找物业,就只是登记,一点实事都没干,我凭什么给物业费!”“房屋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不是物业的责任,我们可以帮助申请房屋维修资金。”……日前,前旗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在法官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物业费收不上来,服务水平提不上去,物业和业主间的矛盾“雪球”越滚越大。为高效化解纠纷,法官实地调研走访,听取物业、业主的呼声和诉求,了解情况后,法官充当“中间人”,就地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法院将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尽力解决业主们反映的现实问题。”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业主当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