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检察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实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头雁”为引领,提升对检察理论研究重要性认识。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是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保证。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定期调度调研任务进展情况。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发挥好以上率下的作用,构建院党组主抓、法律研究政策条线统筹协调,全院人员广泛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新格局。2022年以来,院领导共带头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课题31项,有2项课题获自治区检察院批准立项,2022年自治区检察院立项的课题已完成结项;在期刊发表文章24篇。业务一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从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政策适用等方面进行理性思考、专业分析,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类案规律,既提升司法办案能力,也提升精准监督能力。
以“拓思路”为抓手,改进检察理论研究思路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检察理论研究与办案深度融合,把研究的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通过提升研究深度和精度,更好引领、创新检察实践。比如从实证角度对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的检察路径研究、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研究、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导向的实务研究等,都是实践中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通过总结办案规律,研究案件背后法律、法理、社会治理问题,做到以办案带动研究,以研究促进办案。坚持开放式研究。围绕实践难点、办案重点,集体攻关、群策群力,也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参加学术会议、组织调研骨干人才外出参观学习。坚持问题导向。组建检察理论研究小组,切实发挥好研究主体作用,选题新颖、大小适当,具有实务性,契合当前检察工作实际;逻辑性强,结构严谨,思路清晰;对症分析,抓住问题要害,给出务实的建议。
以“骨干”为基础,注重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加强年轻检察人员培养,不断充实检察理论研究后备力量,推进理论研究人才梯队建设。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多层次的检察调研业务培训。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等检察理论研究征文活动、申报研究课题,切实提高检察理论研究队伍的法律素养、理论水平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构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组织业务精英、理论强将、写作能手组成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并建立学习培训、外部交流、内部研讨等制度,加强对检察院理论研究人才库的培养管理,不断优化调研力量。积极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提高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检察人员研究热情。培养专门人才、专门力量,挖掘检察理论研究的巨大潜力,促进形成更浓厚的检察理论研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