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面积太小,打算换一套大点的,没想到还能享受到这么低的首付比例政策,房贷利率还降低了!”近日,居住在临河区的李女士开心地说。李女士准备购买一套新房,由于中意的房屋总价较高,首付资金需求较多,正准备更换小一点的房屋时,从中国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得知了该行首付比例可降至15%,30年贷款利率可以优惠到3.65%的购房优惠政策。根据此政策,李女士所购买的这套总价95万元的新房不仅首付款可以少交近5万元,总利息支出还可以再节省近万元。
像李女士一样,近期,我市不少购房者都享受到了购房政策红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和各盟市政府调控要求,于2024年6月4日制定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调整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我市金融机构已全面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并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首套房不低于15%、二套房不低于25%。需要关注的是,政策实施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截至7月20日,全市已有近百户购房者享受到政策红利,节约首次购房成本约200余万元,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效果初步显现。截至6月末,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87.11亿元,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0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