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开展“小升规”培育行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加大“四上”企业梯度培育力度,盟市、旗县两级分别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库,把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并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
对培育库内企业实行跟踪指导帮扶,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地方实际和财力情况,建立“小升规”配套奖励机制,对首次“小升规”企业予以配套奖补政策支持。
7.开展“四新”主体培育行动。推动实体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文旅产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平台经营者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数字化运营服务培训,提升网上经营能力。
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为科技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完善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体的梯度培育体系,形成层层递进、梯度培育的发展格局。
8.开展现代农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采取园区推动、城乡联动、内培外引拉动、龙头企业带动方式,依托农牧业重点产业链,聚焦延链补链固链强链,发展培育一批现代农牧业小微主体。积极开展旗县级以上农牧业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工作。推进电子商务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培育乡村电子商务新业态主体。
积极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带动、以企业品牌为主体、以产品品牌为基础、以“蒙”字标为牵引的品牌培育、建设、发展和保护体系,打造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品牌矩阵。到2025年底,全区“蒙字标”认证企业达到80户,认证产品品类达到400个。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