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各级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激励等作用,运用数字化手段,形成信用良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白名单”,精准推送、以信授贷,发放更多信用贷款。选取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商业聚集区、专业化市场、菜场集市等个体工商户集中的区域,组织银行机构上门对接,推广小额信用、批量准入的授信模式。
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多措并举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效。
3.健全用工保障体系。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区内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针对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鼓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到当地就业服务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登记,就业服务部门积极提供免费招聘信息发布服务,适时开展线下线上招聘。鼓励各地区向免费提供职业介绍且成功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就业服务补助。充分利用“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解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需求。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定向解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问题。
4.健全“双创”服务体系。发挥各级各类开发区“双创”主阵地作用,盘活现有园区资源,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入区入园发展。鼓励以代建厂房、建设楼宇工厂等形式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
健全“双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园区共享服务模式,为本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帮办、财务管理、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群体发展壮大。发挥各类大学生“双创”平台优势,提升大学生创业质效。
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通过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向小微企业转移转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投入资金奖补政策。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