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台丨分期买房拖欠余款 法院判其还本付息
十多年前,王某购买了杨某某的一套房,当时付了部分房款后,其承诺余款逐年支付并承担利息,但王某付了三年余款和利息后便不再偿还,理由是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
2023年2月20日,双方协商后,王某同意承担本息共计6万元,并当场付了5万元,剩余1万元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日期,但欠款到期后,王某仍未还款。
2024年5月10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杨某某本金1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本金1万元为基数,从2023年8月2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巴彦淖尔晚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