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主管部门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在推动人民精神文化建设的同时,注重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依法保护。
一是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切实保护古长城遗址。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深入大山,探寻古长城遗址。通过多次实地勘察、无人机航拍取证、调取文物档案以及询问当地村民,共实地走访勘察古长城遗址62处,发现线索7处,普遍因监管力度不足、没有健全完善的保护机制,导致古长城遗址被严重破坏。经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各项文物保护缺位情况制定专门整改措施,并针对在文物保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了古长城遗址的保护措施和巡查机制。
二是强化沟通协作机制,探索文物保护新模式。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与行政机关探索建立了“检察公益保护+文旅行政执法”的保护新模式,并推动建立“检察+行政”的长城保护长效机制,形成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共识、凝聚了合力,使传承中华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珍贵文化文物资源得到了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
三是倾力守护河套灌区文化遗产,弘扬“总干精神”。承载河套灌区“总干精神”的界碑、界桩由于文物保护单位监管力度不足,被擅自拆除和损毁,使河套灌区文化遗产面临灭失的风险,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与水利行政部门、灌溉部门及属地政府的联络配合,积极履行对河套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和宣传职责,确保“总干精神”得以世代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