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常抓不懈 | 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勿松懈
发布时间:2024-05-11 10:23:35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厂房、仓库等场所起火,不仅造成财产损失,也会危及生命,此类场所消防安全勿松懈,快来一起学习相关知识。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物品分类储存


  堆放在仓库的物品要经常整理,按照物品不燃、可燃、易燃性质分开堆放,不要随意混合堆放、储存。


  严禁“三合一”现象


  物流仓库内禁止设立办公室、休息室等,仓库内严禁住人,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电熨斗、电炉等电器。


  配足消防设施


  企业应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开展检查维护,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更换。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线要穿管敷设,仓库区域的电气线路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在仓库内架设临时线路。


  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堵塞占用疏散通道,不得锁住安全出口,要保持常闭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知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一懂三会”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严禁火种入库


  严禁在仓库内抽烟或使用明火,仓库内应设立禁火禁烟标志,下班后关紧门窗,防止飞火入内。

  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