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辱骂执行干警 被执行人写下道歉信
11月27日,被执行人张某某来到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会战办公场所,酒后辱骂执行干警,并拒绝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耐心劝解并告知其相关法律后果,最终,张某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懊悔,写下道歉信。
日前,前旗的段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两期偿还。但被执行人张某某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段某某联系执行干警要求催促张某某尽快还钱。
当时正值前旗人民法院执行会战期间,被执行人张某某迫于压力于11月21日履行了还款义务,此后不断催促执行干警解除微信冻结,但因申请执行人段某某人在外地,结案手续迟迟未能办理。11月23日上午,经执行干警与段某某积极联系,段某某以短信的方式出具了案款结清说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在网络系统上提起了解除冻结程序。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张某某酒后通过电话辱骂执行干警,后来到办案场所哄闹。执行干警耐心解释,并告知其继续辱骂及哄闹的法律后果,张某某自行离开。
考虑到张某某的行为属醉酒后行为,且之后认错态度诚恳,写下了道歉信,执行干警口头训诫后,决定不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及罚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