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让市民进一步了解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检验巴彦淖尔市防空警报器的性能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进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请广大市民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防空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顺序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警报信号间隔时间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