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出租车 丢了“饭碗”还被拘!
4月23日,乌拉特前旗交管大队公路巡逻二中队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4时30分许,民警在110国道八排干执勤点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大检查时,发现一名出租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嫌疑,但当事人拒不承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马某进行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对马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