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法院高效执行为14户农户挽回损失56万元
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行完毕涉14户农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件,为受害者追回损失近56万元。
2022年6月,被告陆某操作无人机,为磴口县某农场陈某承包的玉米地喷洒除草剂,因药液飘移造成附近张某等14人种植的农作物受损,经鉴定受损面积合计300余亩,受损金额共80余万元,后经磴口县人民法院判决由陈某赔偿上述受害人部分损失,由陆某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被告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
2023年2月中旬,该案二审期间,14名当事人向磴口县人民法院申请对陈某的销售玉米款进行财产保全。考虑到正值玉米销售之际,执行干警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查控到陈某银行账户,经分析甄别、多方询问,锁定了陈某接收玉米款的账户,并向协助执行单位磴口县农村信用社某农场分社预约好了时间和业务,在第二天赶赴信用社办理冻结玉米款事宜。
日前,14名申请执行人向磴口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联此前的保全信息,该系列案件于3月30日全部划拨回款,执行完毕。付款当日,14名申请执行人全部赶到磴口县人民法院,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信任和肯定,并积极配合办理了结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