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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涨粉” “借鉴”视频惹官司
发布时间:2023-03-02 08:50:00 编辑:吴桂清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案件回顾:

  刘某是名“90后”,在抖音平台开设了账户,准备做视频博主。因为刚做博主,短视频平台没流量,为了吸粉,他“借鉴”网上很火的短视频内容,剪辑制作视频重新上传发布,近期被该视频出品公司以侵权行为告上法庭。

  视频出品方天津某公司表示,拍摄的短视频为原创,上传至抖音平台后发现刘某未经许可抄袭了至少三段短视频内容,且已发布至其个人平台账号,严重侵害了视频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律师点评:

  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艳霞表示,本案中关键点是刘某是否确实抄袭,如果经过法院查证,刘某发布的作品确实与原告方视频内容构成实质性相似,那么刘某需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首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且能够以某种有形的形式进行复制的智力成果。本案中,原告公司拍摄的视频编排了特定的内容及剧情台词,运用了特定的拍摄手法及表现形式,体现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且通过拍摄固定画面的方式,能够以有形形式进行复制,故该视频构成作品,且属于视听作品。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原告系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其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在本案中,刘某未经原告同意,将其作品剪辑后通过无线网络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侵犯了对方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此,也提醒广大网友,在使用视频平台时,我们应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不能随意盗发、编发他人视频,否则可能触犯法律。

  据张家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