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旗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对郝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并邀请听证员、侦查机关和当事人及值班律师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及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给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被害人称双方因小矛盾发生争执,从而导致该局面的产生,现双方矛盾已经化解,其接受了郝某某道歉与赔偿,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意见。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听证员通过听证评议后,考虑到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系初犯、偶犯,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意见,同时对郝某某提出要求,希望其能遵纪守法,学会克制,勿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