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 文明旅游常识
发布时间:2026-09-14 11:37:01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文明出行

1.举手投足得体大方,谈吐交流文雅礼貌,避免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

2.不要长时间占用公厕,不要将脚印留在坐便器上,便后记得冲洗。

3.在公共场所排队要遵守秩序,不拥挤抢先,在任何地方插队都是可耻的。

4.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按要求提前抵达,办理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安全检查,不携带禁带物品。

5.乘坐交通工具时,年轻的游客尽量坐到车厢后面,把前面的座位让给老人、妇女和儿童。

6.跟团旅游时,应守时自律,以免耽误团队的行程。

7.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马路和人行道上停留、交谈;乘坐扶梯时应靠右侧站立,让出左侧供他人通行。

文明出游

1.多用“请”“谢谢”“打扰了”“对不起”“请原谅”等文明语言。

2.不随地吐痰或嚼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大小便,不在别人面前做出抠鼻孔、剔牙、咳嗽、打喷嚏等失礼的举止。

3.要把果皮、纸屑、杂物等垃圾丢进垃圾桶,不要随便丢弃。

4.不在禁烟场所和冷气开放的场所吸烟,在可以吸烟的区域吸烟时也应该注意他人的感受。

5.不在禁止拍照的地方拍照,在有关闭闪光灯标志的地方请自觉关闭闪光灯。

6.爱护文物古迹,不随意涂刻、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7.在景区拍照时主动谦让,不要争抢,不要强行与人合影,也不要妨碍他人拍照,请他人帮助拍照时要道谢。

8.参观博物馆、教堂、艺术殿堂、寺庙时,要遵守禁烟、禁食、禁饮、禁用闪光灯拍照等规定,不随意触摸展品、文物和其他器物。

编辑:王哲
审核:王鑫
监审:吕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