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迎来两项重要成果,在自治区率先实现旗县副场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正式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率先实现旗县副场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我市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三随机”自治区、市、旗县三级全覆盖,旗县作为副场常态化承接远程异地评标任务,标志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协同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三级联网贯通,系统集成破除壁垒。2025年5月,自治区实现全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专家+副场+工位”三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跟部署,将市直部门和临河区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纳入自治区“三随机”一张网系统中;2026年7月,将6个旗县的建设工程及电力项目全部纳入“三随机”全区一张网系统,实现自治区、市、旗县三级评标资源互联互通。此举有效解决了副场只能依靠市本级交易中心的瓶颈问题,充分激活旗县专家资源潜力,推动“专家随机抽取、工位随机分配、项目随机分配”机制向基层全面延伸,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了评标流程,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参与活力。
标准设施覆盖,工位互通打破地域限制。市本级建成30个标准化评标工位,全面支撑“100%随机副场、随机工位、随机专家”及“1+N”多点协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各旗县完成工位改造及多因子身份认证设备配置,确保硬件条件满足常态化副场承接要求。乌拉特后旗率先实现旗县层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有效破除“熟人效应”和地域限制,显著提升评标公正性。
数据全程留痕,规范运行,筑牢廉政防线。在“三随机”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系统对评标专家、评标工位和评审项目分别进行随机分配,专家从全区统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抵达交易中心后刷身份证进入评标区内的随机分配工位,上机后方知自己评的是哪个盟市(旗县区)的具体项目,副场、专家、工位三者互不关联、全程自动匹配,确保专家来源、所在位置和所评项目均无法提前预知,从机制上彻底打破地域限制和“熟人效应”,有效破除“围猎专家”“围标串标”等顽瘴痼疾。2026年1—7月,全市累计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911项,其中区内主场项目244项、区内副场项目520项、区外项目147项。评标全过程电子化留痕、可追溯,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大幅降低运行成本,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健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实现系统性提升。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正式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8月26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厘清评标与定标职责边界,杜绝围标、串标、陪标等乱象,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机制创新,“评”“定”分离各司其职。《办法》明确,评定分离是将评标过程分为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独立评审,回归技术服务定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方式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招标活动第一责任人。
规范评审,科学推荐中标候选人。《办法》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评审,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各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评标情况。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科学定标,多种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办法》明确,定标委员会人数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一般由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定标前,招标人可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出具相关报告作为定标要素。定标方法分为集体议事法、直接票决法、逐轮淘汰法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但不得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全程监督,构建阳光透明定标机制。《办法》要求招标人组建不少于3人的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定标会议须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招标人统一保存并永久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在定标委员会出具定标报告3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将定标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招标人须将定标报告及时报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压实责任,纳入“三重一大”审议范围。《办法》强调,招标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定标机制和内部控制程序,将评定分离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范围,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定标工作应纳入招标人派驻纪检部门的监督范围。对定标工作有异议的,由招标人答复;投诉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