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农机买卖合同担保欠款纠纷,高效化解矛盾,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县域农业健康发展。
本案原告为县域农机经营商户,长期为本地种植户提供农机销售及售后配套服务。被告某种植户因农业生产所需,向原告购置农用机械设备,原告依约完成设备交付与调试,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投入生产后迟迟未支付货款,累计拖欠农机款2万元。本案另一被告自愿为该笔欠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欠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告,二被告均未履行付款及担保清偿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立足涉农案件特性,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兼顾司法公正与办案实效。针对欠款农户,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拖欠货款违背契约精神,拒不履约将承担民事责任、影响个人征信。针对连带保证人,重点厘清担保法律边界,破除“签字无责”的侥幸误区,清晰告知其债务人违约时需全额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律后果。
结合当事人生产经营实际,承办法官情理兼顾、耐心疏导,积极搭建调解沟通平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诚信履约。经多轮细致调解,二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与法律责任,当庭认可欠款及担保事实,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并承诺限期足额结清全部欠款。该案高效妥善办结,既依法维护了农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导向,也有效明晰了涉农农机担保交易的裁判标准,为处置同类基层商事纠纷提供了有益参考。
今年以来,五原县人民法院紧贴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聚焦农机购销、土地流转、农产品交易等高频涉农纠纷,持续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审判质效,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生产经营难题,以精准司法服务护航涉农产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