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巴彦淖尔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9 19:29:59 来源: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巴彦淖尔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各旗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10日至11日我市有一次大范围降水天气过程,10日清晨至11日白天全市大部地区中到大雨(10.0~49.9毫米),乌拉特中旗东部、乌拉特前旗东北部局地暴雨(50.0~80.0毫米),沿山局地有出现大暴雨(100.0毫米以上)的可能,期间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经会商研判,根据《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巴彦淖尔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决定于2026年8月9日18时启动巴彦淖尔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将不利因素考虑到最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一、各旗县区及时组织专题会商研判,结合辖区雨情预判、风险分布及应急预案,同步启动对应层级应急响应。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提前到岗就位,统筹开展辖区防汛指挥调度、隐患巡查、人员管控等工作。紧盯暴雨、短时强降水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田渍涝风险,提前转移危险区域受威胁群众,前置抢险队伍、排涝设备、防汛物资,快速处置各类突发险情。

二、气象、应急、水利、交通、住建、农牧、文旅、自然资源、交管等部门建立联合值守机制,24小时同步监测雨情、水情、工情动态,常态化开展部门会商研判。强化雨水情精准预报、灾害风险预判,第一时间推送暴雨、山洪、地质灾害、内涝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直达乡镇、村组、风险点位责任人。

三、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行业防御措施,要盯紧重要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督促防汛隐患整改落实;要加大对水利、交通、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重点强化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涉水旅游景区、在建工地、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危险过水路面、城市排涝设施和各类行洪通道的巡查防守,做好水库、闸坝、渠沟、淤地坝等工程的调度管理,及时处置突发险情。

四、各行业部门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完成抢险、排涝、人员搜救力量及物资装备前置预置,重点向沿山暴雨落区、城区低洼片区布防,随时待命开展应急处置。军分区、武警队伍同步备勤,统筹做好抗洪抢险、群众转移、灾后救援各项准备,确保遇有险情快速投送、高效处置。

五、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部门每日梳理汇总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工作落实情况及后续防范举措,每日7:30前报送市防汛办。若发生人员伤亡、大面积洪涝灾害、重大工程险情等突发情况,严格执行一事一报、随有随报,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8月9日

编辑:白锦涛
审核:王鑫
监审:吕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