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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2 19:28:12 来源: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公   告


广大市民朋友、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巴彦淖尔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7月1日起),即将迎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主汛期旱涝并重风险较大,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易发,局地强度大,需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农田渍涝、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为全力防范化解主汛期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现发布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一、紧盯预警信息,精准研判防范。请广大市民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及有关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提升防汛避险预判和应急防范能力,杜绝麻痹侥幸心理。

二、规避危险区域,严控户外出行。遇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坚决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和野外作业。注意远离河道、涉水景区、危旧建筑和城镇低洼易涝点等危险区域;规避路边配电箱、充电桩、电线杆等电力设施,严防暴雨积水引发漏电、触电事故。

三、筑牢居家防线,守护居家安全。大风、暴雨来临时关好门窗,室内如遇进水险情,提前切断电源、关闭煤气阀门,高层住宅居民应将阳台外墙、房顶放置的花盆、杂物、悬吊物品等转移至安全地带,以免被大风吹落造成伤人事故。

四、谨慎雨天行车,杜绝冒险涉水。强降雨天气驾车出行,务必低速慢行,及时开启雨刮器、警示灯、防雾灯,谨慎变道、超车。坚决不盲目涉水、不强行通行低洼积水等路段。车辆遇积水熄火、被困水中时,立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切勿滞留车内。

 五、强化家校共管,守护暑期安全。即将进入暑期,各学校、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防汛避险、防溺水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人前往黄河河段、水库、山洪沟、灌渠、积水坑塘等水域嬉水、游泳、玩耍,杜绝无人陪护临水活动,全面消除暑期涉水安全隐患。

六、熟知避险路线,快速应急撤离。居住在易受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要提前熟悉转移避险路线、安置点位和自救互救知识,接到预警通知或发现险情征兆时,主动、快速、有序撤离至安全避险区域,切实保障自身及家人人身安全。

七、压实主体责任,严控生产风险。各生产经营主体,要密切跟踪汛期天气预警,全面研判形势。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停止户外高空、露天、涉水危险等作业,完善应急预案、备足防汛物资,坚决防范主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履行防汛义务,积极参与抗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主汛期,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政府及其部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使用完毕后归还或给予补偿,请理解支持、积极配合。

九、主动服从管控,全力配合避险。请广大市民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单位的防汛管控、预警提示和撤离指令。对拒不配合紧急撤离、滞留危险区域、阻碍防汛抢险工作的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撤离,全力保障防汛抢险工作有序开展。

十、妥善应对断联,耐心等候救援。洪涝灾情发生后,区域供电、移动通信极易出现中断,遇到通讯受阻、失联等情况切勿慌乱,保持冷静,可设法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不盲目外出转移,在安全区域等候统一救援安排。

防汛无小事,安全大于天。请全市广大市民、各单位自觉服从各级党委、政府防汛工作部署,主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员参与、全域防控、全力备战,共同筑牢全市防汛安全屏障,确保安全度汛。


        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编辑:白锦涛
审核:郝砚秋
监审:吕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