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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巴彦淖尔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 19:54:36 来源:

各旗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15日20时至16日20时套区及北部沿山大雨(25~49.9毫米),沿山地区局地暴雨(50~70毫米),偏北地区中雨(10~24.9毫米);15日至17日气温下降8到10℃,18日清晨最低气温套区7~10℃、北部5~7℃。

根据《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巴彦淖尔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18时启动巴彦淖尔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将不利因素考虑到最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一、各旗县区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题会商和联合值守等工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提前上岗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要高度关注累计降水或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时发布指令,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和物资设备开展抢险、排涝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气象、应急、水利、交通、住建、农牧、文旅、自然资源、交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变化,适时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强化联席会商,做好雨情监测、洪水预报及洪涝灾害分析研判,及时预报预警。

三、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防汛救灾职能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落实行业防御措施,要盯紧重要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督促防汛隐患整改落实;要加大对水利、交通、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巡查防守,重点强化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涉水旅游景区、在建工地、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危险过水路面、城市排涝设施和各类行洪通道的巡查防守,做好水库、闸坝、渠沟、淤地坝等工程的调度管理,及时处置突发险情。

四、各行业部门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和物资预置工作,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物资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军分区、武警等队伍要统筹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准备。

五、巴彦淖尔市启动防汛和暴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整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未来形势分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信息,于每日07:30向市防汛办上报汛情动态。如发生突发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一事一报、随有随报、第一时间上报。

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编辑:弋娜
审核:郝砚秋
监审:吕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