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 |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发展脉络
发布时间:2026-03-10 10:40:28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发,贯穿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与伟大复兴的壮阔历程。追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机理,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民族思想的演进轨迹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深化作用。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逻辑必然与历史起因

中华民族概念是近代中国在面临深重民族危机的历史境遇下,为重构国家认同、凝聚民族力量而生发的历史产物。先秦至明清时期,“华夏”“诸夏”等称谓成为中原族群的标识,其核心是文化认同,形成了“华夷之辨”的族群认知框架;鸦片战争后,救亡图存的迫切信念促使先进知识分子积极探寻构建统一的民族认同,以凝聚全民族力量抵御外侮。“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首次明确提出‘中华民族’概念,指出‘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这一论断开启了对统一民族共同体的理论探索。此后,梁启超在《新民说》《论民族竞争之大势》等一系列著作中进一步阐释“中华民族”的内涵,提出“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的重要观点,赋予“中华民族”多元融合的本质特征,为构建多民族统一的民族认同奠定了理论基础;辛亥革命前后,孙中山等革命派提出“五族共和”的重要主张,明确将汉、满、蒙、回、藏等主要族群纳入“中华民族”的范畴。民国时期,“中华民族”逐渐成为官方与民间共同认可和使用的民族称谓。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作为多民族统一体的概念被全体国人认同,形成了强烈的民族共同体自觉,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构建提供了概念支撑。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是中华文明数千年“多元一体”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则是这一共同体在精神层面的集中反映,其产生是历史基础与现实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从历史基础来看,中华文明数千年延续的“多元一体”格局,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历史前提。自秦汉时期确立“大一统”的政治架构以来,各民族通过疆域开拓、经济交流、文化融合等多种形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关系。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形象地指出,中华民族“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都吸引进了这个核心”,这种多元融合的历史进程,造就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客观存在,为共同体意识的生发提供了历史土壤。从现实维度来看,近代以来的民族危机,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自发走向自觉的关键催化剂。近代以来,亡国灭种的危机成为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的历史拐点。从甲午战争后的维新变法,到辛亥革命的“五族共和”,再到抗日战争中各族人民的同仇敌忾,中华民族在共同抵御外敌的血与火考验中,彻底打破了族群隔阂与地域界限。蒙古族牧民捐献牛羊支援前线,回族同胞组建抗日武装,西南少数民族开辟“滇缅公路”运输物资……各族人民用生命践行“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信念,使“王朝民族”的传统认同彻底转向“现代民族”的命运认同,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共同抗争中孕育成型。这种在民族危亡关头形成的整体认同,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自发的文化认同转化为自觉的政治认同,成为凝聚全民族力量的强大精神纽带。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思想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持续深化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从革命战争年代到建设时期,再到改革开放新时期,党接力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必由之路,孕育并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思想体系,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践中不断持续深化。

以民族平等奠定思想起点。中国共产党自诞生起便将民族平等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核心原则。1922年党的二大首次明确提出基于平等原则处理民族问题的主张,突破了旧中国民族压迫的传统桎梏。1931年《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进一步以文件形式确立“少数民族劳动者与汉族劳动者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为党的民族工作确立了基本方向。

开创中国化民族理论体系。毛泽东同志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民族思想,开创了中国化的民族理论体系,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抗日战争时期,党提出建立包括各民族在内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解放战争时期,党明确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并于1947年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为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实践基础。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奠定了新中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准则,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地位平等、团结互助,反对任何民族压迫与歧视行为。由此确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路径,也是具有根本性的制度设计,为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提供了长效制度支撑。

民族思想的传承与创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继承毛泽东民族思想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民族理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共同繁荣、交往交融中持续深化。这一时期,党的民族思想始终围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展开,以共同繁荣为核心目标,以交往交融为重要路径,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制度认同向文化认同深度拓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与意涵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既立足我国多民族交融共生的基本国情,又传承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的实践智慧,创新性地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理论命题,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理论创新与实践部署持续深化。2014年至2023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牢固树立”“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党的十九大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明确其“主线”地位;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纳入该工作目标;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将其定位为民族工作的“纲”;党的二十大予以重申;总书记在内蒙古、新疆考察时进一步明确其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主线”的核心作用。从“树立”“培养”到“铸牢”的演进,凸显了党的民族理论内涵的深化和民族政策方针的演变。

新时代党中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共同体思想。其中,“四个共同”深刻揭示了多民族国家中国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性质;“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生动诠释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深刻体认、真挚情怀与坚定立场;“五个认同”对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根基,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最终以“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为核心内核,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历史必然。

概言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及其深刻内涵,贯通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千年历史脉络,上承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的实践积淀,下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发展新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指引。

(作者单位为河套学院)

作者:孙桂林
编辑:白锦涛
审核:郝砚秋
监审:吕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