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采区堆浸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8 11:55:12 编辑:白锦涛 来源: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采区堆浸场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对原堆浸场进行扩建,扩建面积190.972亩,对扩建场地进行作业,配套建设截洪沟、监测井、照明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柏木井村

电话:13614738811张瑞平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佳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恒大翡翠华庭·伯郡3号楼1单元2501

联系人:李昊

电话:13080201104

邮箱:64535128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项目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评价重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顶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