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
近日,我市遭遇极端天气,给部分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有效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助力做好应急救灾及后续民生保障工作,巴彦淖尔市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捐赠用途
本次接受的捐赠款物将专项用于极端天气灾害后的应急救援、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物资补给及灾后恢复等人道主义工作,确保精准用于受灾地区和群众。
二、捐赠途径
1、邮局汇款
接收人:巴彦淖尔市红十字会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大厦16楼
邮 编:015000
2、银行汇款
开户名称:巴彦淖尔市红十字会
银行账号:15050167664300001055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吉祥路欧洲假日支行
行号:105207000068
3、扫码在线捐赠
4、直接捐赠
直接将捐款或物资交到巴彦淖尔市红十字会(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大厦16楼1601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并提供姓名和通讯地址,以便邮寄捐赠收据 。
捐赠热线:0478-89273290478-892733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重要说明
(一)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救灾捐赠”字样及捐赠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准确名称、联系方式,捐赠方向等信息。
(二)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方便运输。
(三)上述联系电话拨打时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广大市民理解。
天灾无情,人间有爱。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援!我们将以最快速度调配捐赠资源,全力助力受灾地区渡过难关。
巴彦淖尔市红十字会
20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