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经营主体被核准使用“五原黄柿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核准内蒙古民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领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县古郡富盛特产店等覆盖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的28家市场经营主体,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五原黄柿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战略,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推动“五原黄柿子”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通过“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双轮驱动,为市场经营主体申报提供全程支持。强化地理标志使用监管,制定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应季五原黄柿子专项检查,严查冒用、滥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对未按标准生产或两年内未使用标志的市场经营主体取消资格,确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引导更多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申报,进一步扩大地理标志覆盖面,通过品牌赋能、监管护航、创新驱动,全力将“五原黄柿子”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地理标志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