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33届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第33届内蒙古新闻奖评选暨第35届中国新闻奖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内记发〔2025〕1号)相关要求,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业内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报送要求,对各新闻单位推荐的作品进行了审核、初评,选出45件作品(其中A系列23件,B系列22件)参评第33届内蒙古新闻奖,现将拟报送作品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网上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7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反映拟报送作品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电话:8655809
附件:参评第33届内蒙古新闻奖拟报送作品目录
巴彦淖尔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