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起波澜 审调结合化干戈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处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借助“先审后调”调审一体化模式,有效弥合了双方当事人的分歧。
据悉,2023年3月,原告向被告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百万元,为期一年;同年8月,又追加投保交强险,标的均为牵引车。然而,同年12月,原告的司机罗某驾驶牵引车与杨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杨某不幸离世。交警认定罗某负次要责任。事后,原告垫付丧葬费五万元,并多次向被告索赔及追讨垫付款,却屡遭推诿。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纠纷,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采取“先审后调”策略。庭审后,法官确认双方共识,并针对未决问题进行再调解。经法官耐心劝解与双方互谅,最终达成和解。
“先审后调”不仅拓宽了纠纷解决渠道,还是深化诉调对接、多元解纷的关键一环。作为诉前调解的补充,它加速了矛盾化解,提升了司法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该模式的推广,将为更多纠纷的解决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