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联动化解涉农侵权纠纷案件
近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临河区人民法院干召庙法庭上下联动,共同发力,成功调解4件因使用农药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也收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陈某等10余户农户向某种子农药商行购买除草剂,使用过程中,农户种植的白菜陆续出现死苗、叶片下批、不抱芯等现象,受损农户遂将种子农药商行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积极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农田实验和相关原因力的鉴定,结合当年的市场行情及种植的客观因素,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10件涉农纠纷案件调解结案6件,剩余4件案件因种植亩数较大等原因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一审法院判决后某种子农药商行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上诉案件后,合议庭成员多次对案件的赔偿标准、责任划分等焦点问题进行讨论,经过对一系列问题的综合考量,法官决定主动下沉基层,联合一审法官,继续对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两级法院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针对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不断调整、优化调解方案,引导双方进一步缩小分歧。经过15天的不懈努力,4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因农药使用引发的系列侵权纠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两级法院联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达到了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