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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5-01-02 10:25:35 记者:张静 通讯员:刘瑞萍 刘菲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去年以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制发《诉前调解劝导书》,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调解员化解纠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N”多元解纷优势,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最优解,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发展。

2024年,中旗人民法院诉讼外化解涉农、涉牧纠纷200余件,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近180户村民与某农业科技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但2024年的承包费逾期数日仍未支付。中旗人民法院乌加河法庭收到村民的诉求后,采取诉前化解纠纷的方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员通过诉前干预,多次联系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其负责人承诺2024年5月20日前给付,同时与村民沟通,同意企业如期进行耕种。后续在法院的督促下,公司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农民。该案获评全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与旗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并挂牌成立了“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2024年10月,“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促进了工伤赔偿当即履行。

2023年3月,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与旗妇女联合会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调解向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方案中确定“妇联在调解离婚、赡养、继承、扶养、收养等纠纷时,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可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妇联认为对方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证据确凿、情节严重的,可建议法院对受害方当事人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申请或妇联书面建议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应当依法出具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

2024年,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44.5%,同比增长22.35%。出具诉前调确书28份,同比增长4.6倍,诉前调确率同比增长20.55%,“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取得新进展。

新的一年,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重点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