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八五”普法启动以来,王俊始终坚持认真组织和推动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为“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笔者在内蒙古煜冠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看到,王俊和同事正在为企业相关人员就税收政策、财务规范核算重点等方面作专题辅导。“国家一系列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优惠政策一出台,王局长和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就会为我们匹配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立即送政策上门,细心向我们一一讲解各类政策,耐心辅导解决我们的涉税难题,不仅让我们对税法的理解运用更容易了,还能有效防范涉税风险,为我们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内蒙古煜冠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斌表示。
能够及时准确地将税收政策传达到企业,离不开王俊的潜心学习。为了把普法工作做好,他为自己拟定了学习计划,坚持每天读书看报、广学深思,分类梳理税收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把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此丰富自己法律知识储备,切实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和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本领。
“头雁”领飞的同时,还需要“雁群”齐飞。为此,王俊不仅加强自己学习,他还牵头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制定后备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带领税务干部定期开展法治学习。此外,他还将法律法规的内容与业务流程、岗位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推动了税务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了税务部门依法决策,规范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推进了政务阳光透明。据了解,“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他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8次,共300余人参加。
如果说执法队伍是“八五”普法的“关键群体”,那群众就是“八五”普法的“重要群体”。为了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王俊积极推动开展群众宣传,以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联合市直乌兰牧骑开展税收宣传文艺惠民演出活动,进行有特色、有亮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对接包联中山社区,多次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与社区共同建立起一支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通过学雷锋月、点亮微心愿活动等节点开展各类宣教帮扶活动,增强居民法治观念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除了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之外,王俊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也勇于探索创新。他通过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运用,聚焦深入化解矛盾争议,破解群众涉税纠纷难题,指导建成了天吉泰镇民族团结枫桥式税务所,推动矛盾争议解决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2023年9月19日在接受国家税务总局“八五”普法中期调研组验收调研时,其工作成果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优秀案例。此外,他还通过优化诉源治理,进一步明确了涉税(费)争议现场调解工作流程,建立“争议调解室”,组织调解纠纷10余例,并牵头构建起“税务+”公安、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的“朋友圈”,形成联合法治宣传机制和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力争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五原县法治税务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