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上门送达法律文书
近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争议案件。当得知申请人距离较远,身体行动不便领取法律文书困难,仲裁院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奔走150公里,赶赴乌拉特前旗现场送达,减少了劳动者的奔波诉累,方便了群众维权,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此次“上门”送达,不仅及时完成了立案材料的送达,也充分体现了仲裁院调解仲裁为民的理念,仲裁院以“仲裁为民”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直接送达为主、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为辅、公告送达兜底”的工作机制,主动破解送达难点,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办案效率,依法保护当事人权利,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