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旗人民法院法官判后答疑 解“法结”又解“心结”
“喂,您好,法官,判决书我收到了,我不上诉了,我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及时履行给付义务。”近日,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成功化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判后答疑、耐心释法,既解“法结”又解 “心结”,当事人服判息诉、当场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7月,前旗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马某诉被告王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9月,原告与被告商定各自出资15万元合伙设立某烧烤店,各占股份50%,经双方结算,被告实际出资14.92万元,原告实际出资19.66万元。2023年12月份,双方签订《退伙协议》,原告退出烧烤经营。经双方结算,被告退给原告投资款16.36万元,截止起诉之日,被告给付原告5.86万元,剩余退伙款10.5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故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终结,被告收到判决书后提出上诉,承办法官及时组织被告进行判后答疑。经过释法析理、分析利弊,被告同意一次性给付原告退伙款10.5万元及利息1700元,并现场给付了原告,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表示纠纷就此两清,此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