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原县公安局经过侦查,成功为五原农商银行挽回以次充好质押贷款损失330万元。
今年9月13日,五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警称,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五原县振某、博某二人以葵花子、油葵、黑子瓜子、601(葵花品种)、363(葵花品种)、牙签瓜子货物质押,每人向五原县农商银行贷款200万元,后因多种因素致二人无力还款,银行依法将二人质押的货物进行售卖。售卖中发现,二人质押的物品和清单并非一致,里面掺杂了很多次品。对此,五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展开侦查。
民警查明,振某、博某二人从事葵花子收购生意,因对前景盲目乐观,大量囤货导致自身资金链断裂,货物积压无法变现,遂萌生以仓库积压货物为质押,向银行贷款的想法。在办理相关审批流程时,当得知办理400万元的贷款,其所提供的抵押物评估价值达不到标准,二人便想出在抵押物中参杂次品增加质押量,以次充好来达到审批标准,办理了质押贷款。
办案机关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对质押物品及已经售出的货物进行专业鉴定后,认定以次充好的事实,依法对二人进行传唤。在证据面前,二人对以次充好、骗取贷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并且当即认罪悔罪,共同积极筹措资金归还贷款。
目前,振某将自身拖欠贷款200万元如数还清,博某已归还自身拖欠贷款130万元,剩余70余万元正在陆续归还中。五原县公安局已成功为五原农商银行挽损330万元。
民警提示:质押贷款是金融机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暖心措施,提供质押物应当以真实的质量和数量做抵押,不可以虚假的质押物做抵押,否则就会触犯法律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