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是巴彦淖尔最大的优势,绿色是巴彦淖尔最美的底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答好新时代赶考路上的“生态答卷”,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统筹抓好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湖区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局部区域水质已达到四类标准,乌梁素海保护修复、综合治理分别入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中国十大特色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和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2023年,乌梁素海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乌梁素海 巴彦淖尔日报签约摄影师 周鹏高 摄
科学推进乌兰布和沙漠荒漠化综合治理,形成“磴口模式”,内蒙古乌兰布和综合治理工程入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山水工程首批15个优秀典型案例。
坚持走生态治理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新路子,乌兰布和沙漠治理区、五原县先后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杭锦后旗双庙镇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命名为第一批自治区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绵绵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污染防治成效日益彰显
乌拉特草原
大桦背
天蓝、山青、水秀,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最朴素的期盼。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从2022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实施清洁取暖改造29.17万户,确保农牧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来,淘汰了208台城建区及各企业燃煤锅炉。钢铁、焦化、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稳步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实现动态清零,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8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截至2023年底,57家重点涉水企业安装总排口在线监控设备,达标率98%以上。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考核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并开展水质监测。强化乌梁素海水华预警防控,印发了《乌梁素海水华防控应急预案》,联合部门开展现场巡查检查,落实防控措施。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通过采取耕地深翻、种植结构调整、施用有机肥等农艺措施及试点开展原位钝化修复试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累计完成12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持续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全市重点危废监管企业规范化管理全部达标,危险废物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有序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空气越来越好、生态越来越绿、环境越来越美,这是近年来群众对巴彦淖尔生态环境最直观的感受。数据显示,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已连续6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2024年1—8月,全市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无劣Ⅴ类水体;黄河干流巴彦淖尔段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生态法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护巴彦淖尔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构筑起坚实政策制度屏障。
加快生态治理保护地方立法进程,先后出台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农药污染防治、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了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意见方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印发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和环境执法等措施,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地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空间。
发布了《巴彦淖尔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0-2030年)》,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绿色发展的新征程上,巴彦淖尔将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奋楫争先、逐浪前行,以督促治、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生态文化品牌更加靓丽响亮,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巴彦淖尔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