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玩闹引纠纷 法官调解修复感情
9月24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德岭山人民法庭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小刚和小军是中旗某学校的两名小学生,在学校排队打饭期间因玩闹推搡,小刚被小军推倒在地,造成小刚骨折,后被送往医院就医。
事发后,派出所和学校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家长始终未能和解处理。德岭山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小刚和小军是同班同学,两家住得也不远,平时经常在一起玩耍。为彻底化解矛盾,消除学生及家长之间的隔阂,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学校负责人充分了解事情经过,询问学校日常管理、学生投保情况。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家长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依旧未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又从依法维护未成年身心健康、保留两个孩子的友谊角度出发,结合类案,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侵权责任划分依据、赔偿依据。经过耐心疏导,两家家长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小军的家长当即将协商好的赔偿款交付给了小刚的家长。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圆满化解。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