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4-09-10 10:15:45 记者:张静 通讯员:刘瑞萍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近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民事庭审结了一起离婚案,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原被告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近年来,因双方婚姻出现矛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虽然二人在离婚协议中对一对双胞胎的抚养作出合理安排,但为了孩子能够在父母离异后的生活中依然能够得到父母的关爱健康成长,法官向原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二人在离婚后依法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并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指导令发出后,两家长向法官道谢,并签订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