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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⑦
发布时间:2024-09-03 10:08:06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强化涉企收费治理,从严查处水电气暖工程安装等方面价格违法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规范政府收费行为,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法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惠企收费政策不到位行为。规范金融服务收费,严厉查处不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优惠政策、转嫁成本等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等乱收费行为。

  推行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抽查、公示、考核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加强对平台随意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抢占市场份额,挤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生存就业空间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推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落地见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同等参与政府采购。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

  11.经营成本减负工程。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欠费不停供”政策,经申请可给予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各地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暖费用给予补贴。

  国有企事业单位直属检验检测、技术鉴定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技术鉴定等费用减半收取。持续优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计量检测降费服务举措。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免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会费。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