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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发布时间:2024-08-19 10:46:14 记者:李博 通讯员:辛旭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近日,市公安局乌梁素海自然保护区分局联合前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7月24日,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疑似有人在乌梁素海自然保护区电鱼。警方迅速开展摸排、蹲守和现场布控工作,于当日凌晨2时许将正在非法电鱼的孙某某、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以及准备收购渔获的陈某某当场抓获,查获渔船1艘、电鱼设备1套,缴获渔获物鲤鱼43尾、黑鱼1尾、鲫鱼1尾,共计131.5公斤。经前旗农牧和科技局渔业技术人员鉴定,孙某某等人使用的电鱼工具为非法捕捞工具,电鱼属于严禁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

  经查,孙某某、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在明知禁渔规定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使用禁用渔具在保护区水域多次进行非法捕捞,将渔获物出售给陈某某、朱某某二人,孙某某、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陈某某、朱某某明知是他人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还予以收购、出售,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近日,孙某某、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陈某某、朱某某6人被前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