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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管局调解一起二手车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26 10:09:17 记者:李博 通讯员:徐凤仙 吴尚明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近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一起二手车消费纠纷。

  当日下午5时左右,该局市场监管一所工作人员接到临河区八一乡红星村五组的李先生打来投诉电话称,其在五原县荣丰路路口东50米路北刘某的二手车行花费29000元购买了二手货车一辆,完成交易后,发现车辆发动机不是原车发动机,无法下户,而二手车行拒不退款。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通知二手车行经营者刘某来所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刘某一次性为李先生退还购车款29000元,并退还车保险2000元,共计31000元。